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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好处
注册商标好处


註冊香港商標有以下好處:

 
1、借助香港地域及品牌優勢,打造香港品牌、提升產品形象。  
2、申請程式簡單、受理時間快、個人及公司均可註冊、15天即可拿到受理通知書。 
3、註冊週期短6個月即可拿到商標註冊證書、提前推廣,搶佔市場。 
4、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不受侵犯、防止他人惡意搶注、及模仿。  
5、註冊香港商標是公司的重要財產,有助公司在股票上市時或被收購時的資產評估。 
6、在使用過程中能迅速增值,可將他授權給其他個人或企業使用,獲取利益。 
7、.獲得國際認同,便於開展國際貿易;  
8、注冊商標後如不再使用,可以對其進行轉讓或抵押。

商標

商標是指任何能將某一企業的貨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貨品或服務識別出來,並能借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標志。註冊商標是指經商標註冊處核准註冊的商標。註冊商標需按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尼斯分類》列明申請商標所要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然後填妥相關表格到商標註冊處進行註冊。當然,申請人也可通過有經驗的律師事務所幫忙處理。

地域性保護

商標一經註冊,申請人便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你的同意在商業用途中使用該註冊商標或類似的商標均屬侵權行為,擁有人可採取法律行動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行為甚至賠償經濟損失。
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註冊商標僅在其註冊的國家或地區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商標在除香港以外的地方(即使是國家商標局)進行註冊,那麽在香港,你的商標是不會得到保護的,要想你的商標在香港得到保護,必須根據商標條例第559章在香港進行註冊。

申請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 形式審查
· 實質審查
· 公告
· 發放商標註冊證明書

第一階段:形式審查
商標註冊人提交註冊申請後,商標註冊處會核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商標的圖示、商品及/或服務。如果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商標註冊處會向申請人發出“不足之處通知書”。申請人需要在“不足之處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兩個月內對不完整的資料進行補充及對不正確的資料進行改正。

當資料完整後,商標註冊處會做一個實質性的審查:審查之前的商標記錄,看是否有其他人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的商標。
如審核通過,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

第二階段:實質審查
第一階段完成後,商標註冊局會對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及《商標規則》的規定作出審查。這一階段的審查是看你申請註冊的商標能否與其他商標區別出來,也就是審查你的商標是否有“顯著性”。
如果商標只是一個商品或是一種服務的描述,或只顯示商標及服務的質素、用途、數量或價值,例如“一流的服務”中的“一流”,商標註冊處則會提出反對。同樣,使用地理名稱的商標,因為地名是社會通用名稱,缺乏顯著性,所以一般情況下,商標註冊處不會給予註冊。除此之外,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等均不能作為商標註冊。

若果審查未通過,商標註冊處會發出一份通知書,解釋為何有關商標申請未能符合規定註冊,申請人可在三個月內對此進行修訂或更改。若果申請人修訂或更改後仍未能符合註冊規定,商標註冊處便會發放出進一步通知書,說明審查結果,申請人則可以在發出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達致註冊規定或要求聆迅。

第三階段:公告
商標註冊處核准申請後,便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在商標公告期內,任何人均可以對商標註冊申請提出反對,申請人也可以就反對註冊提交反陳述。申請人及反對人均有機會在指定時限內就申請註冊或反對註冊提交證據。商標註冊處收到所有證據後,便會安排雙方出席聆訊,並由聆迅人員作出裁決。

如在商標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

第四階段:發放商標註冊證明書
當申請通過審核並在三個月公告期內無人反對後,商標註冊處便會把該商標的詳細資料記入註冊紀錄冊,並向申請人發出註冊證明書。
註冊一個商標的整個過程需時約六個月。 

溫馨提示

你可以採取以下策略來保護你的商標:
1. 把商標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註冊,特別是公司的業務發展的區域。
2. 同時把商標的中英文版本註冊,這樣可以增加商標的吸引力及擴大商標的保護範圍。
3. 盡早為你的商標註冊。
4. 瀏覽網上的知識產權公報,以查看是否有其他人士在香港申請註冊可能導致公眾對你的註冊商標引起混淆的商標。
5. 如果有人在香港侵犯你的註冊商標,你可向香港海關舉報或徵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如需協助或索取進一點資料,請向本所商標註冊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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